金边初级法院已下令羁押6名涉嫌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台湾嫌犯,并以“有组织实施电信诈骗罪”对其提起公诉。

警方调查显示,该团伙涉嫌在金边设立诈骗窝点,通过搭建虚假购物网站及伪造网络商店实施诈骗活动,主要针对中国大陆及台湾民众下手。
根据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规定,实施普通电信诈骗罪可被判处2年至5年监禁;若属有组织犯罪、涉及多名受害者或情节严重者,刑期最高可加重至10年监禁。
金边初级法院调查法官狄速提巴利5月30日签发羁押令,对6名嫌犯(其中1名女性)实施羁押,并正式指控其犯有“有组织实施电信诈骗罪”。
6名嫌犯分别为LIN ZI-HAO(22岁)、LU SHAO-HSUAN(28岁)、TSENG WEN-CHUN(22岁)、CHANG WEI-EN(35岁)、LIU JIA-SHENG(28岁),以及女性嫌犯CHEN MEI-JU(21岁)。
目前,女嫌犯已被送往百梳第二监狱(女子监狱)羁押,其余5名男嫌犯则被送往百梳第一监狱(M1)羁押,等待法院进一步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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